邢台市襄都区2020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1-02-19 15:18:00
小学入学信息发布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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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襄都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法有序做好襄都区2020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襄都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线上审核+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三、招生时间

8月8日零时至10日24时网上报名,线上审核(8月11日-8月12日,12号后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结果)、现场审核(8月13日-17日,家长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带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接受现场审核)由学校负责;家长可在17号后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招生范围

根据各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和周围生源分布情况,科学划定襄都区2020年小学招生范围(见附件1)。

五、网上报名、录取流程

家长微信扫码或输入网址--登录襄都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注册用户设置密码—用户登录-—幼升小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批次(只能选择一个批次)—按要求填报信息(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住房信息、资料证明、申报信息)—保存提交—线上审核(所报学校负责)—家长查询初审结果(不合格重新填报)—所报学校确定现场审核时间—现场审核(所报学校负责)—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学校录取。

六、报名批次、录取顺序

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分为以下三个批次,学校按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顺序录取。

第一批次:学校服务片区内房户一致适龄儿童

1.房户一致类:学校服务片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100%产权所有。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2.直系三代类:学校服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房产为一代所有),且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产。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监护人无房证明、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3.拆迁户类:学校服务片区内市区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到原户籍地址所属片区学校报名。报名需准备拆迁征收补偿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有效回迁证明、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二批次有房无户籍类:学校服务片区内房产、片外户籍适龄儿童

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购住宅性质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100%产权所有,长期实际居住。报名需准备房产证明材料、原住地户口簿、儿童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注:第一、二批次按“襄都区2020年小学招生范围”(见附件1)选择学校申报。

第三批次:学校片区内无户口、无自购住房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及空挂户口适龄儿童

1.有户籍无房产类: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为学校服务片区内户口,学校服务片区内无房产。报名需准备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2.随迁子女类:非襄都区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襄都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襄都区合法稳定居住。报名需准备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第三批次从南康庄小学、大色小学、张村小学、南王段小学、长信小学、白塔小学、双楼小学、西大树小学8所学校中选择学校(只能选择一所)申报。选报以上8所学校之一的适龄儿童优先直接录取。

七、现役军人、烈士、人才引进、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相关规定

1.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基本条件 

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人员其子女随父(母)实际长期居住地点在襄都区。 

2.享受国家优待政策子女入学须准备的相关材料 

1)现役军人:军官证、单位证明信、户口本、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父母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明。

2)其他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人员:相关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父母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明。

3.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由所属部门统一办理,报名前提交区教育局审核,并按相关政策要求统筹安排入学。

八、统筹安排未录取学生(8月21前)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安排到本区公办学校就读。   

九、其他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先后次序、现场审核先后次序均不影响学位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有效。

2.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审核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由儿童监护人承担后果。

3.监护人一般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是由法律规定的自然人。适龄儿童父母离异的,须出具离异判决书。适龄儿童属于领养的,监护人需要提供领养证明。

4.监护人房屋的房产证因房屋贷款在银行质押的,需提供打印日期是距离现场审核资料时间一个月内的不动产查档证明。监护人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屋、公房改革房屋等,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有效证明材料。

5.自2020年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