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第八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含招生咨询电话
- 2023-08-19 15:44:00
- Red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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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做好2023年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惠阳教通〔2023〕130号)、《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办法》(惠阳教通〔2023〕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每位本校学区户籍适龄儿童都能入读本校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成员:陈育堂 练晋雄 温伟先 张带贵 周的平 宋辉媚 聂信花 饶春才 周建双 张锦花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家长接待室(办公电话:3266933),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经惠阳区教育局核定,2023年秋季学期我校计划招收一年级学生8个班共360人。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
(3)监护人持有惠阳区本校学区内“居住证”且购买了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购买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须有房屋产权或工作地址位于我校学区内)。 第一批:具有我校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 第二批:具有我校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淡水街道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学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惠阳区内非淡水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和惠阳区外户籍适龄儿童)。 特别说明:适龄儿童户籍为淡水街道范围内集体户的,由淡水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收集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资料(不需网上申报),经审核属实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读。
申请一年级学位须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下同)。【户口簿复印要求:家长的一份,单张纸含首页(地址页)+家长页;学生的另一份,首页(地址页)+学生页。】
申请一年级学位必须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出生证、惠阳区内居住证及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还可提供监护人参加惠阳区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纳税证明、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明。 (1)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港澳台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①国际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②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④在我区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相关信息资料。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级人才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学,其入读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法定监护人的单位公函(高层次人才须提供区委组织部公函)及户口本、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3)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认定评定发放的优粤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办法:①持特级卡和A类卡人才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根据入学意愿,给予公办学校入学优待;②持B类卡人才可根据入学意愿,并结合意愿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③持C类卡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以持卡人才的居住地为依据,享受居住地所在学区户籍生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优粤惠才卡(手机端电子证照)、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4)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籍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