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市芝罘岛小学招生简章,含招生咨询电话
- 2022-01-18 13:44:00
- RedYin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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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芝罘岛小学招生简章发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
大疃\佳苑街(芝景苑\海悦花园) 东口 环海路58(万科海云台\万科青年特区\万科璞悦湾\万科海上传奇) 崆峒岛小区 环海路60(三水合一花园) 西海岸 西口(含滨海花园等) 芝罘岛东路 芝罘岛西里 芝罘岛中里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已在民办学校缴费确认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具体为:芝罘区户籍或非芝罘区户籍但符合我区入学条件,小学为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和通道:
报名登记时间为8月3-6日,截止时间为:8月6日下午17:00。本次招生首次使用智慧招生平台,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烟台一手通”APP。在“烟台一手通”客户端首页左上角点击定位,站点选择“芝罘区”,进入“教育专区”,点击“芝罘区智慧招生平台”,进入平台首页。
2.注册/登录:
请家长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在“烟台一手通”APP实名认证。之前已经在“烟台一手通”APP注册信息并实名认证过的,可直接使用已注册信息在烟台一手通进行登录。若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进行找回。如果之前没有注册,请先注册,实名认证后进行登录报名。
3.信息填写:
请根据系统提示添加学生信息,并按照相关证件内容据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4.证件上传:
家长要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相应证件进行上传,注意以下几点:
①户口簿:上传户口簿全部页面(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时,需上传多个户口簿照片,并上传出生医学证明)。
②居住证:上传居住证正面及背面照片。
③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上传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全部页面。
④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传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全部页面。
5.信息修改:
报名信息提交后,即进入审核阶段,核验通过前,如需修改信息,可点击“撤回提交”按钮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核验通过后,所有信息将无法改动。
6.消息查询:
登录烟台芝罘区智慧招生平台,点击“我的消息”进入“我的消息”查看页面。在这里,家长可以查看学生的报名序号、信息核验通知、信息核验结果、学校录取通知等报名过程中的各种通知消息。
7.问题咨询:
学校设有现场咨询台,为家长答疑解惑。还可以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5963502313。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31-66561801。
8.信息核验:
提交信息后,区教育和体育局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信息进行核验。期间,智慧招生平台会推送是否通过核验的信息,家长要随时关注。核验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核验未通过的,家长要及时进行信息修订并再次提交核验。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核验的,由学校通知现场审核相关事宜,家长要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原件参加现场核验。
9.新生安置时间:
小学新生安置结果将于8月12日20:00前公布,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14日上午8:30-11:30,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28日上午九点,家长带领孩子到校查看分班情况,熟悉校园和班主任及学科教师,并召开第一次家长会。
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请一名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入学通知书到校,进校前主动出示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健康码,配合测温,听从学校安排有序开展活动。
四、核验材料说明
所有适龄儿童报名时,均要提供含有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和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另外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其中:
1.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在芝罘区购房的,要提供适龄儿童或其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要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2.芝罘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且户口一直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要提供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3.芝罘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且户口一直落在公管房(或廉租房)的,要提供公管房(或廉租房)租赁合同、近5年的租金缴纳单据。
五、友情提示
1. 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平台系统开放之前就完成“烟台一手通”APP实名认证,系统开放后错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2. 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如实填报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未按时报名,或者填报错误信息、甚至提供虚假证件,导致孩子无法正常入学的,责任自负。
3. 招生工作信息动态将通过芝罘区智慧招生平台予以发布。请家长及时关注平台“通知公告”及“我的消息”栏目,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事项。
4. 凡年满6周岁儿童,因身体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含有儿童的户口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报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审批,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延缓入学申请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