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市惠阳区凤凰山学校一年级招生公告,含招生咨询电话

为规范做好2023年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办法》(惠阳教通〔2023〕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招生坚持“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我校招生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原则”,保障每位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读,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学区范围



我校一年级招生属地、学区范围:花样年.别样城区域,即从“惠南路—>河背路—>永兴路—>花样年.别样城区域(郑屋、下刘屋)。(详见《淡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分区图》)。

我校七年级招生属地、学区范围:惠南路—>河背路—>永兴路—>尧岗路—>山子顶路(大坪街、“时代廊桥”区域、区路灯管理所、望尧岗、羊古论、“花样年.别样城”区域、郑屋、下刘屋、山子顶、松山楼、馨雅苑、

汇鑫花园、龙林上观、龙尾),(详见《淡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分区图》)。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惠阳区凤凰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严振忠(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马小伟、陈惠兰、刘俊武、李新亮、杨璐、黄岸青、张杰卡

成员:邹志平、文振权、梁凯茜、李宇文、闻丰良、刘晓娜、黄贺雄、马双双、潘丽聪、黄晓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凤凰山学校陈惠兰副校长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由陈惠兰副校长兼任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俊武副校长任招生副主任。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正、副组长:制定招生方案,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本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小组成员:按招生方案做好本校招生工作(具体分工安排见招生工作安排表)。



四、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270人(6个班),一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七年级计划招生300人(6个班),七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五、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出生),七年级招生对象为我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及区外学校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的惠阳户籍学生。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六、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申报条件

申报我校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我校学区内户籍儿童、少年;

2.我校学区内享受区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3.监护人持有我校学区内“居住证”且购买了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购买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

(二)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我校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

第二批:具有我校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淡水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具有我校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我校学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惠阳区内非淡水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惠阳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特别说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淡水街道集体户的,由淡水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收集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的资料,经审核属实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读。

(三)时间安排及办理流程

1.时间安排


2.办理流程

(1)第一、二、三批招录办法

①学位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我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

②资料审核。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资料,打印《2023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区有关职能部门复核。

③录取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依次进行招生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果本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2023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附件2)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符合第一、二、三批申请资格但未被录取者,由区教育局按积分高低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如总积分相同的,按“住房保障”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公办学校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相同的,按“户籍”指标分值的高低,依次调配公办学校就读;如“住房保障”积分和“户籍”积分均相同的,一并统筹调配公办学校就读。

④结果公示。我校将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

⑤录取入学告知书。学校按时间节点通知已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第四批招录办法

我校招录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则进行第四批招录。具体程序如下:

①学位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我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学校打印《2023年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②资料审核。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附件3),按时对监护人积分情况予以审核。家长可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登录“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情况和审核结果。

③录取办法。根据我校积分名额,按照监护人积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若总积分相同者按“基本养老保险”分值高者录取,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相同者按“住房保障”分值高者录取,若“住房保障”得分相同者并列录取。符合第四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④结果公示。我校将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如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校申请复查。

⑤领取入学告知书。我校按时间节点会通知已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第四批未录取的学生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四)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