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月华路小学招生简章,含施教区范围划分和招生咨询电话

 根据《2021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江宁教字[2021]19号)等省市区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入学年龄规定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




二、施教区范围


1.龙眠大道—天元东路—长深高速—福英路区域。

(方山熙园、学府风景花园、博学苑、商苑、文鼎雅苑、文博苑、宜家国际、弘阳上院)

2.高家边小区、新华社区、新林社区。




三、入学报名条件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2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登记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本区户籍儿童的其他情况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但是适龄儿童家庭在户籍地无正式产权住房,网上报名应选择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对于根据南京市人才政策落户、无房屋产权证家庭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应选择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入学报名流程


 完全符合入学条件者,遵照下列流程办理入学报名手续:依据说明进行网上报名,遵照规定参加现场审核确认。

(一)入学网上报名时间:

  6月1日至6月5日17:00

(二)登陆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记下预约号并带到报名现场。现场审核确认。

(三)审核时间:

6月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

6月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四)审核地点:

南京市月华路小学(江宁区至善路6号)

(五)审核要求: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中的一人带孩子,凭网上预约号到审核地点接受审核。(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严格按照网上预约时间,不要提前或者迟到。)

 2. 携带和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

 3.提前复印和现场递交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及儿童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户主页、父母所在页、适龄子女所在页)、出生证复印件、产权证(或拆迁协议)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复印件等。以上所有证明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

 4.因目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前往现场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的儿童及监护人必须出示健康码和14天行动轨迹,佩戴好口罩,进行体温检测等,一切正常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如不及时报名登记,影响入学,责任自负。

(二)所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三)8月10日前,发放《南京市月华路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四)招生咨询电话及时间:

52779288-8003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本通告由南京市月华路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市月华路小学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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