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新湘小学2020年秋招生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长发〔2016〕8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35号)、《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雨政办发〔2017〕2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0年招生报名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01

学区范围

    新聚园社区  湘水雅郡住宅

02

招生类型及流程

(一)申请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1.入学要求

根据适龄儿童家庭住房和户籍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如学位不足学校无法容纳,将按照生源排序统筹安排。)

生源类型

入学条件

入学证件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地址在学区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2.有户无房

(第一类)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本学区内,其父母在长沙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或租住在学区内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长沙市无房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租房合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雨花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学区内但无房产,实际租住在学区内,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的工作证明;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长沙市无房证明;租房合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4.有户无房

(第二类)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雨花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就业但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无房产,租住在学区内,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长沙市无房证明;父母合法有效的从业证明(如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租房合同;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5.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长沙城区,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持续合法居住,凭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查询资料、一方家长的学区内居住证和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居住、参保均须一年以上)等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市的无房证明、一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学区内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租房合同;适龄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前教育证明。

2、现场资料审核安排:

类别

现场审核

时间及地

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我校学区范围内(第①-)适龄儿童

时间:6月5日

地点:新湘小学慎思楼一楼党建室

(1)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起)。

(2)父母及小孩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或小孩本人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发票遗失,可通过“长沙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开具并提供长沙市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原件)。

(4)小孩出生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5)小孩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所有填有内容的页),《雨花区(或XX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带孩子预防接种本在房产所在地的社区医院查验开具,正式开学时交给班主任)。

(6)学前教育登记卡原件(由就读幼儿园开具并盖章),请贴好照片。

(7)小孩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张,底色不限。

(注:生源类型②、④类还需提供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查询记录二手房业主请提供前业主姓名、身份证号、购房时间等相关资料。

第⑤类适龄儿童

时间:7月3日

地点:新湘小学慎思楼一楼党建室

(1)小孩出生证及复印件。

(2)小孩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所有填有内容的页),《雨花区(或XX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带孩子预防接种本在房产所在地的社区医院查验开具,正式开学时交给班主任)。

(3)学前教育证明。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6)父或母在雨花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及复印件。

(7)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复印件。

(8)父或母雨花区内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要求租住地社区、筹委会或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9)父或母雨花区内从业证明及复印件(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10)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注:上述的居住证、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从业证明须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或母同一人的资料且满一年,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

3、报名流程

传达室领取号码审核资料填写表格上交表格及资料复印件现场交流(小孩参加)

(二)申请转学插班学生

因家庭住址搬迁等原因,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先进行申报,学校进行审核后统一上报教育局审批,视学校的学位情况进行录取。如果学校无插班接收能力,报请区教育局统筹分流。现将转学插班对象及流程说明如下:

1. 申请转学插班对象

(1)学区内:新聚园社区  湘水雅郡住宅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资料审核时间

 7月9日-10日

3.现场审核地点

新湘小学

4.现场审核提供的资料

(1)学区内:新聚园社区  湘水雅郡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