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0〕28号)的文件精神,为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都能依法、就近、按时入学,我校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出生日期: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提示: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延长至七周岁。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学生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区域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二、招生范围
1.招生范围为江山路以西——海尔大道以东——长江路以北——三江路以南(含盛世江山、鲁商蓝岸、唐岛one、御园五号、峨眉花园等)属长江路办事处行政区域管辖内的小区。2.薛辛庄社区(三江路以南)、两埠岸社区、王家港社区、高家台社区、周家夼社区、花科子社区、居住在九顶山且户口在薛辛庄居委会的适龄儿童。3.唐岛金湾、海上嘉年华小区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具体要求
一、学位类型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且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房产;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二、申请学位须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证件材料(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在本区并在以上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需同时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网上报名表(打印)(2)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如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需祖孙三代同户籍且需提供房产交易大厅出具的儿童及其父母在我区内无房的证明);(3)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住宅房产证;(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二)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1.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区务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3)符合我区规定的入学年龄。2.根据青教通字〔2014〕17号文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同时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网上报名表(打印)(2)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3)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区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我区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4)父母一方在本区居住证;(青岛地区户口不需办理)(5)父母一方在本区住宅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一年以上)。(6)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学校审核期间家长必须带齐报名表及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将原件、复印件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给家长,学校留存复印件备查。)
四、报名办法及流程
第一阶段: (一) 第一阶段报名:本阶段为个别初中学校招生阶段,我校第一阶段无报名、招生任务。 第二阶段:1.报名对象:本区户籍学生、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1、2、3、4)。2.报名时间:7月19日—7月24日3.报名流程:(1)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120.224.161.11:9003/qdhdzs(建议使用移动宽带的家长访问)http://27.223.9.7:9003/qdhdzs(建议使用联通宽带的家长访问)(2)阅读报名指南、报名使用说明书等各项须知;(3)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按房产证地址根据学校划片范围选择我校(本区户籍无房户按落户地址选择); (4)核实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4.学校审核材料时间:7月25日—7月26日 具体安排:(1)家长按照报名顺序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在相应时间段到我校多功能报告厅进行证件审核,入校后保持安静,自觉排队,主动配合审证工作。(2)7月25日初步审核证件结束,7月26日查验报名材料真实性、上门家访,对情况属实学生进行排序,并按教体局公布的计划依次录取。 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日 录取结果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阶段录取结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但因家长弄虚作假、择校等各种原因导致未被学校录取的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将进入第四阶段的补录报名。第三阶段:1.报名对象: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租赁房学生(即学位类型5)。 2.报名信息采集时间:8月5日—8月7日3.报名流程:(1)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120.224.161.11:9003/qdhdzs(建议使用移动宽带的家长访问)http://27.223.9.7:9003/qdhdzs(建议使用联通宽带的家长访问)(2)阅读报名指南、报名使用说明书等各项须知;(3)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根据租赁证地址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报两个志愿:一志愿必须为正式租赁证地址所对应的学区学校,其中租赁在热点学校区域,该热点学校已无学位的,一志愿只能为空,所以建议家长在学生数较少的地方租房租住;二志愿可根据各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报名(二志愿可不受租赁地址及学校划片范围的限制)核实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4.学校审核材料时间:8月8日-8月9日。具体安排: (1)家长按照报名顺序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我校[backcolor=rgba(9, 187, 7, 0.31)]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入校后保持安静,不随便闯入教学区域,维持好教学秩序。 (2)8月8日初步审核证件结束,8月9日查验报名材料真实性、上门家访,对情况属实学生进行排序,对情况属实学生进行排序,学校按照志愿顺序和学生排名顺序,根据学校剩余计划依次录取。 5.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2日—8月13日。录取结果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第四阶段报名:补录阶段:如果在网上我校被公布为:未录满计划的学校,我校将组织第四阶段报名:补录报名。 1.报名对象:在第四阶段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2.报名时间:8月14日3.报名流程:(1)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120.224.161.11:9003/qdhdzs(建议使用移动宽带的家长访问)http://27.223.9.7:9003/qdhdzs(建议使用联通宽带的家长访问) (2)阅读报名指南、报名使用说明书等各项须知; (3)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补录批次的报名只能在网上公布的未录满计划的学校之间进行选择(居住地址可不受学校划片范围的限制); (4)核实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4.学校审核材料时间:8月15日具体安排: (1)家长按照报名顺序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我校[backcolor=rgba(9, 187, 7, 0.31)]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入校后保持安静,不随便闯入教学区域,维持好教学秩序。 (2)8月15日初步审核证件结束,学校查验报名材料真实性、上门家访,对情况属实学生进行排序,对情况属实学生进行排序,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按网上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录取,直到录满为止。 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6日
被录取的新生家长携带学校回执于8月20日上午8:00——11:30到多功能报告厅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按录取通知书上的时间报到注册,家长应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注册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请假说明情况)。逾期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新生报到注册
被录取的新生家长携带学校回执于8月20日上午8:00——11:30到多功能报告厅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按录取通知书上的时间报到注册,家长应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注册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请假说明情况)。逾期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相关说明
1.监护权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再提供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2.在规定网上报名期限内,家长可随时修改各项报名信息和申请学校,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优先级录满时,其余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需调配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4.第三阶段报名的非本区户籍租赁房学生,采取在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报名,根据租赁证地址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报两个志愿:一志愿必须为正式租赁证地址所对应的学区学校,其中租赁在热点学校区域,该热点学校已无学位的,一志愿只能为空,所以建议家长在学生数较少的地方租房租住;二志愿可根据各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报名(二志愿租赁地址可不受学校划片范围的限制)。报名时以来我区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序(以入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当入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证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录取时按志愿顺序和学校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5.网上报名中的学位申请学校不是录取学校,最终的录取学校需待申请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根据该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按照学位类型优先级及排名顺序进行录取,最终录取结果以网上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6.为确保安全,该系统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9: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在规定报名期限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家长可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影响顺利申请。但补录时,未录满学校将按网上申请先后进行审核录取,直到录满为止。7.家长必须按照报名要求如实提交各项材料,如学校在审核过程中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质疑,可要求申请者补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请家长积极配合。8.学校将到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核实,或进行电话随访、上门家访。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入学资格。9.社会保险参保必须是用工单位连续缴纳(补交不予认可)。10.租赁租房用途必须为住宅性质,纯商用房产不予认可。根据国家《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30日内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提供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备案证明登记日为准。11.关于房权证:①房权证属住宅用房,商业用房除外。②已入住仍未办理房权证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水电费、物业费发票。12.房产为村改房、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房产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具房产所有人证明,并盖居委会公章,书记、经办人签字,并提供入住以来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单据由学校核实确认。13.关于户口本:如户口本不能证明夫妻关系或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还要同时提供结婚证。14.现场审核时一名家长带领报名儿童,备齐报名表(确保表中照片、文字信息完整)及各项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其它证件者请家长自觉配合,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材料审核。在学校审核期内可补充材料,审核期过后不再受理,只能按照审核未通过处理。审核期间如材料不齐或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造成学生无法顺利入学,责任自负。15.资格审查:继续实行学校初审和教体局复审相结合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程序。学校和教体局将组织专人对报名学生所提供的证件逐一进行审核,家长及时登录网上查询,审核结果一律以网上公布为准。16.学籍建立:目前学籍已实行全国联网,秋季开学后,一年级新生信息入网后,含有虚假信息的学生名单将会被系统自动剔除,该生将无法取得学籍。因此,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而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17.区特教中心面向全区招收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和少年,分别到青岛盲校和青岛中心聋校就读。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也招收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所有残疾学生均享受全免费教育。
七、报名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6720262、86720896-8016/8019、15712706233(刘校长)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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