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2020年沙田镇义务教育阶段 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入学简章

★招生工作★

为规范做好2020年我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0〕3号)、《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的试行办法》(惠阳教通〔2020〕8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每位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位,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

组织机构

一)成立 2020年惠阳区沙田镇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伟辉(沙田镇政府主任科员)
副组长:李伟峰(沙田镇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姚贵明(沙田中学校长)
成  员:沈小媚(沙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小锋(沙田镇派出所所长)
严宇华(沙田医院院长)
沈小媚(团镇委书记 )
罗健超(沙田镇自来水公司经理)
黄伟宏(沙田供电所所长)
肖育光(沙田镇城建办主任)
邬燕锋(沙田国土资源所所长)
梁志军(沙田地税分局局长)
钟文辉、黄卫忠、杨长春(沙田中学副校长)
文锦来(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
陈允志(中心小学副校长)
刘讯锋(肖屋小学校长)
詹胜军(联和小学校长)
高  志(鹤山小学校长)
李玉明(集成小学校长)
赖伟岸(雅中小学校长)
黄向阳(东澳小学校长)
肖伟连(东明小学校长)
陈俊华(德正实验学校校长)
(1)公办小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指导中心(办公电话:3752005、3728187)。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沙田镇小教总支部书记叶振雄担任办公室主任,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陈燕辉、袁念东,中心小学副校长罗庆文担任副主任;成员:赖辉粦、张小粦、肖文静、杨文志。招生办公室中心小学设在指导中心,由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陈燕辉、袁念东,中心小学副校长罗庆文负责招生日常工作;面上小学设在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校长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2)公办初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沙田中学,(办公电话:375368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沙田中学副校长杨长春担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室设在沙田中学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教育指导中心:制定招生计划,指导各学校开展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相关工作,对各学校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公示积分结果,统筹安排学位。
沙田中学:制定招生计划,并开展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相关工作,公示积分结果。
派出所:负责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以及审核监护人的户籍情况。
城建办:负责审核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不动产权情况。
国土资源所:负责审核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国土证情况。
沙田地税分局:负责审核异地务工人员在我区依法参加社保医保、缴纳房屋租赁税等情况。
团镇委:负责审核异地务工人员在我区参加志愿者活动相关证明材料。
沙田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异地务工人员获得镇级以上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协调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积分入学申请材料。
其他有关单位按职能范围和工作需要,做好相应工作。

三、

招生计划及班额

根据沙田镇小学的办学规模及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名额:中心小学4个班200人,肖屋小学2个班100人,联和、鹤山、集成、雅中、东澳、东明小学各招1个班,每班50人,公办学校合计12个班,一年级班共招生600人;沙田中学(公办学校)七年级7个班350人;德正实验学校(民办学校)一年级3个班150人,七年级3个班150人。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招收“挂读生”和“借读生”。

四、

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4831日及此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含返乡就读学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二)相关要求。一年级新生须提供《惠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本人户口本、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建房许可证等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提交申请资料;七年级新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表》(加学校公章)、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到沙田中学提交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本人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表》(加学校公章)到德正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提交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

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公办学校招生
1.申报条件
申报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惠州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其监护人须具有学区内居住证、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凭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下同)、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等合法有效证件(证明)其中一项。“积分入学”申报公办初中的适龄少年,必须是惠阳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2.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
第二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具有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本镇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此批对象包括具有惠阳区户籍但在户籍地以外的区内其它镇街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现场核验”方式报名。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现场核验。现场核验完成后,学校打印《2020年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表》,监护人核
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注:报读一年级须提供《惠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下称《预防接种证明》)、本人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等资料;报读七年级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房屋产权证等资料。以上资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4.录取办法
学校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顺序依次招生。如当前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全数录取;如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不进行下一次批次招生。前三、四批未录取者由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5.政策性照顾对象及申请办法
1)在我镇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港澳台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①国际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②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④在我镇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相关信息材料。
(2)高层次人才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我市驰援湖北医务防疫人员子女等,其入读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3)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籍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相对就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
(4)政策性照顾对象于5月30~31日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6.积分入学程序
各学校招录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按照《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的试行办法》(下称《积分入学办法》),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积分入学名额,待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招录完成后,于6月23日前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http://www.huiyang.gov.cn/zwgk/hydt/tzgg/index.html)
和惠阳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http://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index#8224)发布。具体程序如下:
(1)积分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现场核验。现场核验完成后,学校打印《2020年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