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条件: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具有景明佳园小区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3.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到我校报名:
⑴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景明佳园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⑵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景明佳园常住的。
⑶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景明佳园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⑷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4.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⑴拆迁户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⑵拆迁户家庭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⑶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安排就读。
5. 在景明佳园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① 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 对购买二手房的住户,每户只能在我校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6.今年我区教育局继续实施热点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区域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参与电脑派位的热点学校的学额将于7月2日在“雨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已在我校登记报名并有意向参加小学新生电脑摇号派位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6日在我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电脑派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按派位计划录取;申请电脑派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按申请人数全额录取。
7.已在我校完成登记报名且未参加电脑派位或派位未能录取的家长于8月10日上午8:00—11:00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 儿童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每户由一位家长带孩子到校办理登记手续。因疫情防控需要,入校登记时须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测量体温、填写登记表、承诺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