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心小学2020学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切实保障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将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心小学2020学年一年级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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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界定




镇上:从财神殿弄路沿东至茗山江沿南,茗山江沿南至中山路沿东为界(以房产证为准)。

周边村:湖山村、状元岙村、任宋村、里村、东岙村、斑竹片各村(如迁居以居住地房产证为准确定对应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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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根据奉化区教育局招生计划安排,奉化区溪口镇中心小学2020学年一年级计划招生5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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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2020年奉化区小学新生入学实施网上招生,通过“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电脑端:http://nb.zjzwfw.gov.cn方式网上报名、审核、录取;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继续实施“分批录取”招生办法。(具体报名细则与流程,请关注奉化区教育局网站、奉化教育通 《招生系统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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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凡年满6周岁的常住户籍(指奉化区)学龄儿童,必须在招生规定日期内,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并根据户籍、居住地等(户籍及房产办理证件至2020525日止)相关条件按学区划定的范围和招生批次的规定,在网上申报新生入学的学校和批次;区教育局和学校将对申报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基础上按招生批次与录取程序进行录取。如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市、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教育服务区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教育局审批。学校不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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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批次



第一批:学龄儿童有本学区户口,并与监护人户口、家庭住房(监护人有房产的,以监护人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的。

第二批:学龄儿童在本学区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监护人在奉化区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

第三批:学龄儿童在本学区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监护人在本学区无房产但有本镇房产的(以房产证为准确定对应学区)。

第四批:学龄儿童在本学区户籍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与监护人户籍一致,监护人在本镇无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的。

第五批:学龄儿童在本学区有与监护人一致户籍、监护人在本镇无房产的。

第六批:学龄儿童在本学区、本镇无户籍、监护人有本学区房产的。

第七批:学龄儿童在本学区、本镇无户籍、监护人无本学区房产(监护人在本学区工作生活且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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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程序



学龄儿童报名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批次依次招生。(第一批至第五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录取人数时,按户籍获得时间或户籍迁入本学区时间为先后顺序实施招生。第六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录取人数时,按照住建部门房产确权时间顺序实施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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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流程及日期